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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興大學周邊的停車場,常有機車違規停放,尤其在社會科學暨管理學院外,使其它機車難以通行;同學一方面抱怨違規,一方面認為學校停車格規劃不夠,造成違規停放。

  在社管院外的停車場,部分同學不將車停在停車格,在機車道中央「直」著停。機車接著機車,像是通道間的一面牆,讓停車場成為難以通行的「塞車場」。

  興大總務長方富民說:「機車位沒有嚴重不足,主要是空間位置的問題。」據總務長表示,空間位置的「分配不均」,導致社管院外的停車場「一位難求」;針對社管院外的停車場,學校已經招標、準備在民國101年寒假時,增建至少250個機車位。不過總務長也指出,同學應自律,當沒有車位可停時,就轉往遠一點的停車場停車,多走點路到教室。

 


  記得曾看過一份統計資料,說人若要培養一個習慣,差不多要六十天。六十天,相當於兩個月,若要一個人培養一個他不在乎的習慣,兩個月,像要他一生的命。對於「要隨手關燈」、「不要隨地亂丟垃圾」之類的提醒,多數人大概會覺得刺耳,覺得只是件小事,何必大費周章、諄諄告誡,他自己又不在意。

 

  就是因為事小,做不到才奇怪?沒有能不能,只有要不要。社會充滿的不是一個人的習慣、而是許多人的習慣,影響是積沙成塔,做不到的人一定也知道很多人沒做到,他們懂,但是「懂」和「做」是兩回事,於是,他們將自己置身於「相對」(他律)的比照,隨人潮逐流,放棄對「絕對」(自律)的追求。「絕對」並非苛刻近乎病態的完美,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再嚴以律己的人都可能會有無心之過,可是犯錯後,能不能知錯、能改?在此所要的完美,是兼顧「事前準備」和「事後補救」。

 

 

  或許有人怪罪到「教育」上頭。台灣的教育是向著西方的,多元面向的課程,連「道德課」都有,小學是「公民與道德」、國中以後就併進「公民」;道德能「教」嗎?我想能,但並不是大部分台灣教育裡所實施的「教」。然而,抱怨上層做不好,高唱「上梁不正下梁歪」,反過來想,下層的連自我的基礎都打不好、別說上梁或下梁,連那棟樓都蓋不起來。懂得自我要求、不要忽視小事的影響,在北非的一隻蝴蝶揮舞翅膀,都能引起美洲的一場颶風。

 

  覺得自己不在意、別人也都沒在意,只是選擇性盲目,不去看見問題。打個比方,一個人覺得北極熊可愛,收集玩偶之類的周邊商品,卻還是揮霍能源,只是離開一下子而已,幹嘛關燈、關冷氣?人們想將天地拓成宜人的溫室,潛意識裡有意將諸多生物經營成「幻獸」,絕種尾隨的是夢幻而美麗的價值,再來高抬感傷,賣弄眼淚,購入更多的北極熊周邊商品。能說這個人不愛北極熊?愛,但是他的愛,是酷愛,殘酷的愛。起因只在他缺乏正確的同理心,眼淚和悲傷,只是自導自演。

 

  所以,在警察無法管轄的停車場裡違規停放,是小事吧?不會被罰款、只是會帶來他人困擾的小事,那麼,能不能試著改變這件小事?兩個月,就兩個月。台灣的教育是向著西方的,能不能跟西方的大學校園一樣?只有行人而沒有車輛,走點路,看點風景。五月天有首情歌叫〈最重要的小事〉,有的大學生急著修好戀愛學分、覺得愛情是必須在乎的事;不過都讀到大學了,要認知到,最重要的小事並非只有愛情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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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秋殤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