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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因為朋友拉了一手動人的提琴,如果介紹給他認識,他一定會很高興。女孩從小就喜歡音樂,並沒有演奏的衝動,只是喜歡聽,央求把拔、馬麻買了許多音樂盒,放在床頭櫃,睡前一打開,巴哈、海頓、莫札特、貝多芬、布拉姆斯……雖然只是擷取一小段的旋律,每一小段就譜出她的童年與夢;升上國中時,同學一有空就討論起哪個偶像很正、哪個屌翻了、要去買她和他的CD、買十張就可以在簽唱會換一個擁抱,她戴上耳機,看出窗外,心想放學後要去最乏人問津的那家唱片行逛古典樂。

  高中時,她認識了喜歡拉小提琴的女孩。女孩平常在班上的行為粗魯、笑聲狂野,甚至跟班上的男孩玩摔角,大家都喜歡她;而她自己在班上安靜的像是樹蔭下的一絲微光,絕對不會有人注意她。看似沒有交集的兩名少女,在音樂班的公演中視線相交,台上與台下,她驚訝女孩竟能將自身的狂熱奏進樂曲,高亢華麗。謝幕後,她找到狂熱的女孩,狂熱的女孩笑著說是因為音樂班的朋友生病、請她代打,她本來就很喜歡音樂,只是一時跟爸媽賭氣,報考時擺爛,沒能進音樂班;要她向班上的人展示才能?才不呢,古典與她的形象多麼相違,何況又有幾個人能懂古典!她們從此成為好朋友,沒有人知道為什麼。

  她是在國家音樂廳遇見那名青年,當時她找不到票、慌慌張張、那是存了好久的打工錢才買來的,想問怎麼辦卻又不知道該怎麼說、又該找誰,一個人演起熱鍋上的螞蟻,沒有人會發現她的焦急,她的存在感幾乎是零。可是青年走向她,遞出票,說就用他的位子吧,他聽過很多場了,是時候稍作休息,出外散散心。音樂會結束後,她找到了他,感激說得支支吾吾,牙牙學語般,青年笑了,環繞的菸味已經不嗆鼻,他問她想不想聽他拉大提琴?

  他們交往了,她喜歡聽他拉笨拙的琴,在沉穩的低音裡像是長不大。

  然後分手了。

  在她將好朋友介紹給他後,原本就不去張揚的裂縫崩得更深,他和她分手,然後,和她最好的朋友交往。

  最後,他們也分手了。

  狂熱的女孩邀請她到自己家裡聽她拉提琴,她很久沒有到她家了,也很久沒有聯絡;高亢的弦音響起,她卻分神地聽見低迷,在回憶裡,他不純熟的手法一次次中斷演奏,笑著抱歉然後繼續,她和他去聽的每場音樂會,他的手機永遠都會響起,他笑著抱歉抱歉,這才調整成靜音;問他到底喜不喜歡音樂?他說喜歡啊,他的爸爸和媽媽也喜歡,總是會買好音樂會的票給他,他也喜歡大提琴,從小就被送去音樂班學習,啊,可是他也喜歡買衣服,一定要百貨公司的,他不看商業電影,認為那是俗氣的事,他在十六歲就偷學了他最想學的開車,那次可慘了,不小心撞壞爸爸的賓士。他又要走了,他覺得這場音樂會沒價值,聽不懂他們到底想要表達什麼。

  她不是很喜歡菸味,察覺後他再也不在她身邊拿出菸盒。他說她太小心眼,有話又都憋在心裡,會生病的,像她朋友不是很好?爽朗、健談、熱情、奔放、小提琴拉得錯落有致。知道她喜歡音樂盒,問她生日的禮物真的只要這樣?會不會太簡單?在燭光晚餐後,他送給她胡桃木製的方盒,盒身上藤與葉的流線優雅,打開來,李斯特的愛之夢浮出,一隻鑲鑽的水晶麋鹿在轉盤上跳舞。

 

O lieb, so lang du lieben kannst

我的愛之夢 將綿延直到永遠 雖然我倆分離

O lieb, so lang du lieben magst

我的愛之夢 我知仍然綿延 雖然物換星移[1]

 

  「妳到現在還喜歡他?」

  琴聲不知道什麼時候停止的,她笑得輕狂,彷彿自己從沒受傷。

  「……不,已經忘記他了。」「啊?別騙我,都幾年的交情了?哈哈哈哈,妳的表情一點也不像是忘記,縱使他對音樂的態度一點都不認真……所以,妳從什麼時候忘記他的?」

  永凍的冰層不會消融,可是水晶麋鹿會一直跳舞。她的笑像他的菸味一樣輕柔,她回答得毫無遲疑。

  「現在開始。」





[1] 譯文部分為整首原文詩翻出後的前兩句。整首原文和譯文的關係為意譯,所以節錄的原文不等於節錄的譯文,只是為了視覺上的效果而如此排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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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秋殤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